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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5日

創新賺的錢之二 -- 原來錢是這樣賺的(二十三)

說起來,要創新一個前所未有的東西,在歷史上,這極其罕見。即便是現代社會,多數人強調創新,但如果我們仔細看看,就會發現這些都是"漸進式創新",例如,讓速度更快些,體積小一點,更為方便,整合性愈高。不管如何變化,這些還是架構在早時代的那些革命發明,譬如,電腦,網路,手機,汽車...。常見的漸進式創新,有如商業模式和產品的創新,一些是基礎科技的創新,最後才是建立在新平台的創新。


商業模式和產品創新

一些漸進式的創新,如商業模式和產品創新,雖不是百年一見,但也會推動時代巨輪往前。關於"商業模式"的創新,是從"生產者的角度"去思考,案例非常多,可以舉例的有如,台灣的誠品書局,現代連鎖書店營利非常困難,誠品把百貨零售和書店結合,解決了長久以來書店難以獲利的問題,這就是商業模式創新的典型。另外,美國的DELL電腦也是一樣,以前賣東西都是先生產,然後再販賣,這種模式很容易產生一堆庫存,DELL發現,如果先接單再生產,把模式變成直銷,直接解決了庫存風險,這些都是在商業模式上的創新。


還有一些創新,屬於"產品創新",是從"使用者需求"來思考來創造的。譬如,早期製造一款手機,周期還算蠻長,很多使用者可以選的款式不多,Nokia從這來思考,改變了供應鏈,同時設計了大量且不同款的手機,給使用者去選擇。同樣的例子發在時尚圈的ZARA,以往逛街的人,過些日子來逛,就會發現款式都還是一樣,毫無新鮮感,於是ZARA改變了策略,從設計到販賣只要20天,採取少量多款式的方式,讓時尚更新速度更快些。


另外,台灣的聯發科,從設計手機晶片開始,改成販賣全手機的解決方案,這加快了手機商業循環,改變了中國手機行業的風貌,算是一個產品模式創新的案例。當然,最經典的案例就是蘋果這家公司,從ipod到iphone都是基於使用者需求去創造的,Ipod讓聽音樂變得簡單容易使用,Iphone的多點觸控技術,改變手機介面的使用,讓手機進入一個劃時代進展,手機正式變成移動電腦。台灣的85度C,用平價咖啡搭配蛋糕麵包模式,也敲開了一個很大的需求。


一些漸進式的創新,實在多的不勝枚舉,不論是基於生產者需求的商業模式創新,或是基於使用者需求的產品創新。有時一點點的創新,對社會的推動是非常巨大的,如賈伯斯的Iphone,簡單的修改手機介面,卻讓手機進入一個劃時代的改變,手機最終變成移動電腦,讓手機擁有無限的可能。嚴格來說,賈伯斯其實不是科技天才,他算是罕見的產品跟行銷天才,對人的需求有非凡的洞察力。



突破科技

還有一種創新,有點類似革命性基礎原料,它不見得是產品,但一旦創造出來,就會瞬間改變世界,讓產品出現一次大躍進,例子有如,積體電路與電晶體發明,這發明徹底改變所有科技業,以往古早都是用真空管當作基礎科技元件,但真空管面積非常大,往往一部電腦擁有的體積像一間房子這樣大,當科技產品從巨大真空管時代變成微電子時,電子產品的運算速度呈現爆炸性增長,原本科技產品瞬間變成微型化,讓科技業的實用價值形成一種大革命。


在更古時代案例,蒸汽機的發明,帶動了第一次工業革命,穩定的動力成為工業發展的基礎,讓我們脫離原始人的生活。在近代科技史中,網路Mosaic 的瀏覽器發明,讓網路正式進入一個劃時代的發展,進入了虛擬的世界。最近,觸控技術應用在手機,則讓手機從單純手機,變成一個行動電腦,成為人類最終的終端機。


這些突破性的科技,一般都是工程師或科學家所為,他們在實驗室埋首苦幹創新發明來的,一般來說,這些創新技術專業性非常高,也非常稀少,一旦有重大發展,它就像個引爆點,一點燃就會徹底改變所有生態。



新平台創新

當一個新平台出現的時候,這時候就會有圍繞著平台的創新發生。以前只有真實的世界,所有創新都在真實世界發生,但如今,隨著科技的發生,發生了平台大轉移的現象,如電腦的出現,很多新創的發明都圍繞在電腦上,之後網路的發明,又發生大規模轉移,電腦做的事轉移到網路,隨著網路的發展,各式各樣網路平台也出現。最近一波大轉移則是手機,當手機變成智慧型手機後,大量的資源又往手機這平台轉移,創新又出現了一波。


一旦出現新平台,就可能出現財富重新分配,讓原本的贏家變成輸家,網路的平台就是一個好例子。以電子商務為例,原本我們都在實體店買東西,網路跟手機的出現,讓買東西移到電腦或手機上,搶了原本零售公司的生意。不只是電子商務,那些影音,求職,電子書,人力銀行,音樂,新聞,雜誌...等等,都因為網路的出現,出現大規模轉移的現象,讓那些原本的贏家變成輸家。


事實上,如果你知道網路的本質,就會發現網路大多數其實是一個只會殺價的商業模式,網路商業模式,多數是用免費來殺價促銷,這如同在你開的商店旁邊,開和你一模一樣的商店,但比你低價,甚至免費,這完全競爭的結果,就是造成實體行業的崩盤,嚴格來說,這並不是創新,它也只是把實體的東西拿來網路做,就相當你原本在新竹市城隍廟賣紅豆餅,現在卻拿來網路賣,也就只是老飯新炒。


網路上,那些真正具有創新,能夠創造價值的,譬如有Google,Facebook...。因為網路的發明,讓網路的資料呈現等比級數的增加,這時候就出現了尋找資料的商機,Google才因此出現。因為網路的發明,讓Facebook可以借這平台,來連結所有人際關係,這解決了現實無法解決的問題,也創造了價值。如果沒有網路,這些創新都不會出現,所以,一旦出現平台大轉移的現象,很多不可思議的創新,都可能會出現


總結來說,創新其實只有4種,第一種是前所未有的創新,這是由發明家集體創作的結果,這種發明都是百年一見,其它的創新其實都是從這衍生出來的。如生產商的創新,叫商業模式創新,另一種是屬於基礎科技創新,是由科技與工程天才發明的,最後,才是從使用者需求來創新的,叫產品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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