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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8日

來更新一下流行音樂製作及歌手經紀人公司,華研(8446.TW)

前幾天,台灣最大的數位音樂串流服務公司,KKBOX,已經成功通過上市審核(KKT-KY(6950.TW)),未來準備登錄資本市場,這讓台股"數位雲端"類股又增加了一個新血。這邊就來更新一下,之前的音樂第一股,流行音樂製作及歌手經紀人公司,華研。順便了解一下音樂市場。


華研為流行音樂唱片製作及發行銷售,及經營文創圖文作家、詞曲作者、運動員及藝人之演藝全經紀娛樂公司。公司除了持續製作優質歌曲,豐富流行音樂內容外,同時擴大數位音樂與圖文的授權,及積極開拓藝人表演市場、舉辦現場演唱會及經紀藝人之戲劇演出、商業演出與代言等。


自 103 年簽署了「爽爽貓」圖文創作者SECOND,正式跨入文創經紀領域後,便以伯樂自我期許,積極發掘其他風格獨特的新星,深耕台灣文創與佈局兩岸,並且透過人才吸引人才,讓擁有高人氣的不同領域文創圖文作家:馬來貘、掰掰啾啾、森田等,紛紛加入華研,共同打造圖文創作新勢力。


目前華研的藝人有:

林宥嘉,動力火車,郁可唯,F.I.R.,周蕙,閻奕格,曾之喬,姚愛寗,劉子絢,文慧如 ,Karencici,李友廷,陳昊森,沒有才能,耿斯漢,77Ke,柯棨棋,黃祝賢儒,未來少女薄荷水晶/babyMINT,林葦妮,王治平,陳永信,森田,小貓巴克里,印花樂,馬來貘、掰掰啾啾,爽爽貓。


以下為華研最近狀態:

ZZ世代練習生徵選

華研自 2020 年開始推動大型公開新人徵選計劃「ZZ世代練習生徵選」,選出多位才華洋溢的年輕世代成為培訓練習生,2022 年已有柯棨棋從ZZ世代練習生正式出道,並演唱創作歌曲《Take It Away》、 《Slow Motion》,且選為《默默的我,不默默的我們》影集主題曲及片尾曲。2021 年 8 月再推出第二期徵選活動,更吸引到來自香港、新馬、泰國、印尼、日本、菲律賓等世界各地的報名者。除了一般的投稿管道外,華研也在社群限時動態上開啟創新的參賽通道「ZZ限時戰」,活動短短 10 天時間就收到 200 多則投稿,每日吸引 4000 多人一起互動投票,在年輕世代中颳起一陣討論旋風,目前第二期練習生培訓中,且於 2022 年 11 月推出第三期徵選活動,現正熱烈召集中。


戲劇及電影投資

另為增進對戲劇及電影動態之掌握並提供藝人演出舞台,華研 2019 年投資戲劇 《做工的人》以及其原創團隊大慕影藝國際事業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與凱擘影藝股份有限公司及大慕影藝國際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合資成立大曉創藝股份有限公司從事影視投資,並順利爭取了文策院共同投資新公司大慕可可股份有限公司,投入影視作品的開發跨域轉譯、影視人才培育及擴大投資,盼能打造健康的產業生態圈,引入更多投資, 蓬勃影視內容產業,結合華研音樂擅長的新人發掘與新歌開發,創造雙贏。繼 2021 年投資野獸國股份有限公司、戲劇專案《人選之人-造浪者》(112 年 4 月 28 日於Netflex上映)後,2022 年再投資電影《做工的人》(於 112 年 3 月 31 日上映)及戲劇《都市懼集》, 期盼未來開花結果。未來亦將持續與優質產業經營者進行結盟,拓展營運規模,創造綜效。


合作

在大陸數位市場上,華研自 2021 年 3 月起與騰訊音樂娛樂集團簽署策略合作協議, 雙方展開深度合作。騰訊音樂擁有著豐富的産業經驗和完善的音樂生態平臺,並擁有數位化技術優勢,長年致力於幫助唱片公司及音樂産業發展,持續在內容創作與宣傳推廣等環節為優質音樂內容提供助力,推動整體音樂產業持續創新。隨著此次策略合作達成,騰訊音樂也將基於其廣泛的音樂娛樂生態佈局,結合線上線下的強大內容宣傳模式與通路資源,為華研在音娛互動、內容共創、通路宣傳等方面提供更多支援,同時為旗下藝人、作者與優質作品提供更多舞臺,創造音樂內容的多元價值與應用。


111年音樂研發成果

111 年度華研推出了文慧如新專輯《還原》、郁可唯新專輯《Dear Life》、周蕙新專輯《被遺忘的時光 2》、徐靜玟首張專輯《聽某某誰說》、林昱君首張專輯《今天不想》、羅莎莎首張專輯《長大有出息》、李友廷EP《冷身操》、沒有才能 EP《日出時間 5:05》、韓帥奇EP《單眼皮》、陳昊森演而優則唱推出首支個人單曲《揭不開的痛》及Z世代音樂唱作人 77Ke 柯棨棋挑大樑為BL影集「About Youth默默的我, 不默默的我們」打造的原創主題曲《Take It Away》與片尾曲《Slow Motion》、林宥嘉新歌《完,》及華研眾星《以月之名》合輯包括動力火車新歌《初雪的夜空》、耿斯漢新歌 《餘生》、閻奕格《念念不忘》、Karencici新歌《Luna》等全新音樂作品;另華研 110 年的作品於 111 年的金曲獎入圍《最佳華語女歌手獎》:Karencici/《99%Angel》、《最佳演唱組合獎》:動力火車/《都是因為愛》、《最佳演唱錄音專輯獎》:《99%Angel》。 Karencici /《99%Angel》並獲得 111 年金音獎最佳節奏藍調歌曲及專輯獎,儼然已成為 「時尚潮流新星」。


產業概況

(1)數位音樂

依據資誠 (PwC Taiwan) 全球娛樂及媒體產業展望報告 (Global Entertainment and Media outlook:2015-2019)調查顯示,隨著消費者偏好隨選內容的服務方式,使線上串流服務蔚為風潮,數位匯流改變了過去鎖定單一傳播通路的作法,「內容為王」儼然成為趨勢。創新營運模式是致勝關鍵,娛樂媒體業者須以新穎且免費的內容來吸引使用流量,以賺取商業廣告收入。


目前各國間的發展趨勢和收入來源還有著明顯的差異,有些地區以數位音樂為主;有些地區仍以實體音樂為主,但不可否認的是數位音樂正在逐漸地改變傳統的實體擁有模式,而且發展的速度非常快速。因為近年來消費者改變了以往的使用型態,促使全球音樂產業進行轉型,尤其是串流媒體音樂有著非常大幅的成長。 


2021 年 IFPI 發布的全球音樂報告,全球音樂市場在 2020 年成長 7.4%, 總收入達到 216 億美元。截至 2020 年底,全球串流音樂有 4.33 億付費用戶, 收入較前一年度增加 19.9%,付費串流音樂收入成長 18.5%,占整體音樂產值 的 62.1%。數位收入在 2015 年首次佔全球唱片業總收入的一半,至 2020 年已 占全球唱片業總收入 67.9%。 


2022 年 IFPI 發布的《Global Music Report》, 2021 年全球音樂唱片市場成長了 18.5%,這受惠於付費訂閱串流媒體的成長。2021 年的總收入為 259 億美元。付費訂閱串流媒體收入成長了 21.9%,達到 123 億美元。 截至 2021 年底,付費訂閱帳戶的使用者達到 5.23 億。串流媒體(包括付費訂閱和廣告支援)總成長 24.3%,達到 169 億美元,佔全球音樂唱片總收入的 65.0%。除串流媒體收入外,其他領域也有所成長,包括實體(+ 16.1%)和公演權(+ 4.0%)。唱片公司正在努力推動更廣泛的音樂生態系統的持續成長。憑藉遍佈全球的本地團隊和專業知識,他們投資於本地藝術家和流派,並支援他們的發展。在亞洲、拉丁美洲和非洲的高潛力成長市場,以及歐洲和北美等更成熟的市場,唱片公司正在扎下深厚的根基,並説明促進充滿活力和多樣化的本地音樂生態系統的持續發展。隨著技術和在線環境的不斷發展和擴展,分享音樂體驗的創意機會也在不斷增加。從元宇宙到遊戲內內容,唱片公司已經投資於人員和技術,以提供新的,高度互動的體驗 - 增加了藝術家與粉絲建立聯繫的不斷發展的方式。

(2)藝人演藝經紀

唱片公司為提供更有品質之音樂及刺激消費者購買慾,於音樂製作成本、 造型及企劃宣傳等不惜砸下重金,惟受到整體大環境影響,實體專輯銷售量大幅度縮減已無法負荷音樂相關成本,品牌經營為目前流行音樂產業之獲利基礎,從以前對音樂「物」之生產價值轉向對偶像明星「人」之投射與認同所衍生之商機,此為目前唱片產業品牌化之形塑重點。音樂製作出版經營者將演藝經紀納入音樂專輯出版之必要條件,音樂專輯出版現成為替歌手打開知名度之大門,藝人演藝經紀 (如廣告代言、戲劇、實境秀及商業演出等) 所帶來之收益甚至較音樂收入更為可觀,成為唱片公司主力收入之一。 


據資誠(PwC Taiwan) 2021-2025 全球與臺灣娛樂暨媒體業展望報告調查顯示,2020-2025 年全球娛樂暨媒體市場年平均複合成長率(CAGR)為 5.0%, 其中,四個主要驅動力分別為:虛擬實境(30.0%)、電影(29.0%)、OTT 影音串流(10.6%)及音樂(12.8%)。 


綜上所述,即便在全球景氣疲軟之際,娛樂產業仍悄然入侵到各產業,大有席捲消費市場的聲勢,除帶給我們視聽享受外,食衣住行育樂無不充斥著各式娛樂因素,娛樂產業下之相關產物已為生活中必需品,而消費者對名人加持過之產品、介紹過的美食及相關明星商品等更係趨之若鶩,造就廣告代言及主持戲劇等商演活動盛行,而其所創造之娛樂產值亦相當可觀不容小覷。


台灣流行音樂產業

流行音樂產業受到數位科技影響,侵權行為由早期的專輯盜版,到網路充斥未經授權使用數位音樂之情況,造成實體正版唱片銷售量之萎縮。早期經營流行音樂的唱片公司,藉由實體專輯發行銷售即可帶來豐厚利潤;目前的唱片公司則由從前專責唱片製作及發行銷售跨足至歌手及藝人演藝經紀,如商業演出、廣告代言、主持及戲劇發展等。此外隨著數位科技發展、使用者付費及著作權授權觀念之推廣,也為唱片公司除唱片實體專輯銷售外擴增多元收益來源。


隨著網際網路及數位科技之興起與發展,民眾使用網際網路頻率越來越高及科技進步之影響下,音樂產業除實體唱片發行外亦增加數位發行與授權,銷售通路包含了唱片行等實體通路、虛擬銷售通路及數位音樂應用通路。在網路購物之便利性、行動寬頻網路快速發展及人手一隻智慧型手機等因素影響下, 消費者購物方式及聆聽音樂習慣改變,數位音樂應用透過電信營運商、手機營運商提供給歌迷粉絲,網路業者如 KKBOX、MyMusic、friDay 音樂、Line Music、 Spotify、Youtube Music 及 Apple Music 等數位音樂平台快速成長,各唱片公司更是設立「新媒體」或「數位內容」部門,以處理各電信公司及音樂網站等數位平台之往來、衍生之宣傳及下載串流等相關授權及付費事宜。除前述外,近年來智慧財產權觀念日漸普及,公播公演之使用者付費機制逐漸建立,促使音樂著相關之版權版稅及授權收益佔唱片公司營收比重亦逐年增加。 


台灣流行音樂為華語流行樂壇發展指標,更是為華語流行音樂潮流之領先者,由於流行音樂所展現的不單單是音樂的創意與發行,且可同時展現了台灣相較於其他國家的優勢生活型態與文化力。


台灣流行音樂曾在民國 90 年代創造出年產值 123 億元的高峰,並在華語地區發揮深厚之文化影響力,惟近二十年間隨著盜版猖獗、MP3 及數位音樂發展、 網路音樂侵權等衝擊影響,導致合法正版之流行音樂實體產品市場規模縮小、 產值下滑。然而綜觀民眾生活型態,音樂並未從生活中消失,音樂是生活中必要元素,實體音樂產品銷售的減少,並非音樂產業的沒落,而是科技的便利性讓聽音樂的需求轉換滿足的方式,民眾使用網路串流或下載收聽音樂的比重持續成長。依 IFPI 國際總會 2022 年發布的《Global Music Report》的年報則顯示 2021 年全球音樂唱片市場成長了 18.5%,連續七年成長,係受惠於付費訂閱串流媒體的成長,付費訂閱串流媒體收入成長了 21.9%,占全球唱片音樂總收入的 65%; 除串流媒體收入外,其他領域也有所成長,包括實體(+ 16.1%)和公演權(+ 4.0%); 成長的主要原因來自於唱片公司不斷的投資與努力,以各種方式讓粉絲聽眾接觸到音樂與藝人。全球民眾對數位音樂的需求以及付費意願,持續成長。如何將網路上未經授權音樂的散播轉換成合法版權音樂,保護音樂創作人及唱片公司的 權益,以及鼓勵更多消費者付費收聽,仍為音樂產業重要課題。 


文化內容策進院發表「2022 年臺灣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年報」顯示在全球數位化趨勢之下,實體唱片式微,流行音樂及文化內容產業的主要收入來源除了數位串流收入外,現場演唱會等相關活動也成為收入重點,相關周邊服務則包含服裝、造型設計、表演活動籌辦與監製、售票服務、舞臺搭建、燈光音響設備以及展演空間等。而在流行音樂及文化內容產業通路中,除前述所提及之唱片 CD 銷售、演唱會票務及相關周邊收入外,也包含視唱中心(KTV)以及有娛樂節目之餐廳。 


在流行音樂及文化內容產業各次產業的營業額表現方面,2021 年整體產業營業額占比最大之業別依序為視唱中心(KTV)、流行音樂發行、線上音樂串流服務、影音光碟批發。在 2021 年流行音樂及文化內容產業中,成長幅度較大之次產業包括流行音樂展演空間經營(約成長 61.01%)、流行音樂表演(約成長 22.84%)、線上音樂串流服務(約成長 7.30%)以及錄音工程(約成長 6.28%), 其中流行音樂展演空間經營受到疫情趨緩,與部分活動延至 2021 年舉辦,故展演活動逐步回穩,促進本業營業額成長;2021 年營業額衰退較大之次產業為流行音樂歌手經紀(約衰退 31.36%)、音樂光碟、影片光碟零售(含影音光碟零售攤販)(約衰退 27.44%)以及視唱中心(KTV)(約衰退 25.12%),衰退原因可 能為音樂人製作與發行音樂模式多元化、流行音樂產業持續深化數位發展,以 及 COVID-19 疫情影響消費市場動能減弱。

華研,是一家唱片製作及歌手經紀人公司,近5年ROE為20%,23%,37%,41%,37%。毛利率為71%,79%,80%,64%,54%。資產負債率為47%,51%,53%,49%,46%。2022年銷售以授權收入佔74.9%,演藝經紀收入佔23.3%,實體產品收入佔1.8%。銷售以內銷佔41.6%,外銷佔58.4%,其中,外銷市場以華人市場為主。目前華研有39位歌手、演員、主持人、文創作家。2200首歌曲。1500首視聽著作。100位詞曲作者。2150首詞曲著作。110類商標。


競爭

華研跨足歌手經紀業務及非歌手職人經紀業務,結合音樂與全方位藝人規劃經營。目前本土唱片製作發行同業有滾石、相信音樂、杰威爾音樂、福茂唱片、美妙音樂、豐華唱片、種子音樂、喜歡音樂、海蝶音樂及亞神音樂等歷史悠久公司及眾多新興獨立音樂團體等個別小型公司,國際唱片公司有台灣索尼、環球唱片、華納音樂及愛貝克思等。


華研與其他同業最大之差異係華研為目前國內流行音樂產業中少數整合流行音樂唱片製作及發行銷售,及全權經營多組藝人演藝全經紀之娛樂公司,多數同業並未同時擁有歌手藝人之經紀約及唱片約、或僅是代理發行而沒有發行歌曲的版權,華研投資製作企畫預算,擁有歌曲版權,同時擁有歌手及非歌手藝人之演藝經紀約,若以其他行業比擬,華研擁有完整之研發技術、生產能力及行銷策略,為產業中最重要的價值整合者及創造者,是研發製造商,也是銷售通路,而非代理商,有別於部分同業以代理業務為主,而沒有研發及銷售能力。華研不僅在新加坡及馬來西亞成立子公司,並在新加坡、馬來西亞、中國、香港、澳門等海外地區擁有密切合作伙伴,就近負責銷售及推廣業務、提供最即時流行資訊及替藝人爭取更多之演出機會。華研整合娛樂產業中上游之經營型態及業務能力,均已在同業中佔有一席之地。


近年來中國大陸及日韓等流行音樂市場產銷變化、文化政策及人才吸納與淘汰機制對台灣華語市場的流行音樂產業有一定影響,其中中國大陸隨著開放與經濟成長,擁有龐大的資金,可以花費鉅資辦理《超級女聲》、《中國好聲音》、 《歌手》、《最美和聲》、《偶像練習生》、《中國好歌曲》、《創造 101》等歌唱選秀節目,其舞台之華麗,且花費鉅資聘請台灣知名歌手、製作人擔任節目評審,對台灣人才為大陸所用具有一定吸引力。台灣須面對的風險是幕後相關人才(企劃、歌曲製作老師等)是否被大陸重金挖角, 台灣所培養的人才是否為台灣所用。惟觀察上述歌唱節目內容、歌手演唱之歌曲,可發現大部分參賽者演唱台灣的流行音樂,且聘請台灣知名歌手或製作人擔任評審,充分顯示台灣創意和音樂的表現仍是華人地區最豐沛、最活潑的, 台灣豐富多元的文化在華人地區擁有強大深厚的文化影響力,在音樂製作、創作人才及藝人培訓等方面,台灣長期居華語地區領導地位,台灣是一個創造力非常飽滿,但商業廣告市場不夠支撐流行音樂的產能,大陸則是一個商業廣告商機持續成長,但音樂創造力還未成熟的市場,大陸地區成為台灣流行音樂產業最重要的市場之一,流行音樂產業在大陸經濟成長的這些年,適度開拓了一 個展演空間,大陸經濟的發展對台灣流行音樂的發展非全然不利。


整體而言,文化內容才是永久的,日韓、西洋、古典音樂等共同豐富華語音樂內涵,並不會威脅華語市場,台灣厚實的文化底蘊、成熟的流行音樂產業鏈,過去成功帶動華語流行音樂風潮的動能,未來台灣的產業需能夠源源不絕繼續創作優質音樂、善用台灣音樂產業所累積的 know how 與經營管理之道,以維持領先地位,正可與兩岸經貿合作的強化,與大陸攜手開拓華語流行音樂廣大市場,共同提升華語流行音樂的競爭力與影響力。台灣自由民主的扎根,孕育多元的文化與創意,正是流行音樂不斷有新作品、新人推出最重要的原因, 因此產業需不斷推出台灣的作品,過程中不斷培養出人才為台灣所用,以保持領先不墜。


市場佔有率

華研主要經營華語音樂市場,目前實體唱片在新加坡及馬來西亞的市場由子公司自主經營,香港澳門由代理商維高文化公司經營,中國地區透過母帶授權方式由經典五大公司等代理經營。目前實體音樂產品主要是滿足粉絲、消費者收藏價值。由於產業特性,在唱片銷售上,不同藝人間不具替代性、不互斥(如粉絲可以同時喜歡周杰倫與林宥嘉,同時購買兩人專輯),故銷售狀況計算之市占率受到發片期影響,發片期市佔率大幅提高,反之則降低。如以合作對象對市場觀察之回報,華研之市占率在華語市場約為 5%-15%不等,視發片期而有不同。


數位授權

華研擁有龐大著作權是公司數位授權最大後盾也是競爭之優勢,主係因華研錄製的歌曲及MV由華研出資製作,權利義務關係明確約定以華研為錄音著作及視聽著作等相關著作權之所有權人,公司成立迄今已創作超過2,200首歌曲及 MV 及影片等視聽著作約 1,500 部等著作權,該等著作多數於製作完成及公開發行出版時均已認列相關費用。


以數位授權為例,網路世界千變萬化,商業機制持續發展中,目前數位平台之收費計價模式,概分為以下幾種,華研均能獲得一定收益:


A. 廣告收入拆分:數位影音平台本身未對其使用者按次或收取月費,僅向廣告主取得廣告收入,因此以廣告收入為支付著作權人的資金來源,如免費的 YouTube。 


B. 按下載次數收費拆分:數位影音平台對消費者收取按次下載的費用,與著作權人協議該按次下載收入的拆分方式,如 iTunes。 


C. 按視聽次數拆分月費:數位影音平台對消費者收取月費,將當月月費提撥一定比例支付給所有歌曲著作權人,每個著作權人依其歌曲當月被視聽次數佔總次數比例拆分收入,如KKBOX、MyMusic、friDay 音樂、Apple Music、Line Music 以及 Youtube Music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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