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訂閱.....Email訂閱 ........

2013年10月3日

有天份,但賺不多 -- 原來錢是這樣賺的(十一)

古老的諺語告訴我們:三個臭皮匠,勝過一個諸葛亮,只要三個天份普通的人合力,就可以擊敗天份極高的人.其實,賺錢這件事也是如此,以前,我就很好奇,為何在富比世排行榜都是"企業",完全沒有"單獨一個人",也就是說,你要在富比世排行,你就必須要"擁有"一個企業".很奇特的是,既使你是世界級,歷史級的偉大傳奇球星,甚至是超級明星,都無法進入排行榜內,這就相當奇特了,為何擁有世界級的天份,但財富卻沒辦法排名到富比世ㄋ??

要回答這之前,我們來看看2013年明星收入排行第1名,傳奇流行天后,瑪丹娜,收入為1.25億美金,大導演,史蒂芬史蒂柏,年收入1億美金.運動界的傳奇高爾夫球星Tiger Woods 年收入 7830萬美元,網球天王,費德勒 Roger Federer,7150萬美元.如果我們對照富比士"最後面"的排行,第1342名,發現了,日本的富豪"安田隆夫" ,主要經營日本折扣店,資產約10億美金.所以說,用天份賺到的錢,只有這些超級富豪的資產的尾數.


我們來看看,很明顯的,用天份賺錢是上天給予的,你要不是擁有天份,就完全沒有,這很現實,有些人天生就是好命,女生一出生就有安潔莉安裘莉性感的嘴唇,有些人一出生骨架就是名模,如林志玲,像我們的職棒好手王建民,身高193,體重104,你要在台灣找到這種體型的選手幾乎是不可能,除了這些天生的身材以外,還有些天生好歌喉,如張惠妹,或是天生就有鮮明的明星特質,如小S,還有些人則是"乳溝"特別好看,就可以代言內衣廣告,這些都是天生的,無法藉由學習來取得.


以明星來說,要靠這種天份賺錢,其實不難,只要施展天份就有收入來源,以一位明星來說,現在賣唱片,賣書都不賺錢,上電視通告收入也幾萬元而已,所以,幾乎明星都是靠代言產品跟開演唱會賺錢,也就是說,如果你是明星,就只能期待哪一家廠商的產品剛好切和這名星的特質,就有機會接到廣告代言,賺取主要收入.如果積極一些,就多開一些演場會,賺門票收入,這就需要到處東南西北跑場,像是做苦力一樣,反覆的唱固定的一首歌,這就是用天份賺錢的方式,賺取比一般人多很多的財富,我們來總結一下用天份賺錢:


~當你使用天份時,豐厚的金錢收入就進來,當停止使用它時,收入就馬上停止,最重要的,天份無法複製~


但是,我們換到另一個場景,假設你經營一個公司,一家服飾店,你只要將一個服飾店弄到正常獲利以後,你就可以請一個店長,和幾個員工來打理,也就是說,既使你周末在家打瞌睡,服飾店也會帶給你收入,這不像明星,要一直開演唱會,到處曝光來賺錢.更甚之,你可以簡單的複製同一家服飾店的模式,開始展店,就像病毒擴散一樣,簡單的複製,此時,收入也是以倍增的方式來增加,不像擁有天份的歌手,你不可能同時有很多分身來開演場會,因為天份是無法複製的.所以,我們來看看開一個公司賺錢的模式:


~一旦公司運轉順利,你不需要在現場,公司這系統自然就會幫你賺錢,你也可以大量複製同樣公司,此時財富也會同等級增加~ 


所以,這也是用天份賺錢遠不及開一家公司賺錢還快的原因,因為用天分賺錢,你必須要在場,開一家服飾賺錢,一旦系統運轉妥當後,你可以不用在場,也就是說,公司可以無時無刻幫你賺錢.更重要的是,用公司賺錢可以"簡單複製",但天份無法複製,這也說明,為何富比世排行都是"擁有公司"的人,而不是"超級明星"或是"天才運動員".另外我們從街頭巷角,看到形形色色的商店,創辦這些,其實都不太需要特殊天份,也就是說,如果你沒有特殊天份,還比較容易致富,富比世排行內的秘密就是這樣告訴你的.不管你是多麼的有天份,你賺的錢比不上一個企業家.

0 意見:

張貼留言